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。
林墨想象中那“一头雄鹿带领十几头母鹿和数只小鹿”的壮观鹿群景象终究也没能出现。
整整三日的蹲守,潭边只零星来过几只瘦骨嶙峋的羚牛,以及一小群不过毛色黯淡的山羊,数量不过十余只。
暮色四合时,众人围坐在山洞的篝火旁,有些蔫蔫的,提不起精神。
杨树正翻烤着串在树枝上的野兔,金黄的兔皮上划开的刀花处,不时有血水和油脂坠入火堆,激起“滋啦”的声响和阵阵肉香。
林墨托着下巴,望着跳动的火焰出神。
这趟狩猎,还能得偿所愿吗?
林墨指尖轻点脸颊,“杨叔,咱们还要再守几日?”
篝火噼啪作响,跃动的火光在杨猎户黝黑粗糙的脸上投下深浅不一的阴影。
他拨弄着火堆,炭灰簌簌落下,“不必久等,最迟后日必见分晓。”
说罢,杨猎户轻叹一声,“只是连年大旱,兽群凋零,多未繁衍,便是成年的也瘦弱不堪,哪还有几两好肉。”
林墨眼珠一转,“那不如连那几只黑脸山牛也一并猎了?”
“使不得!”杨猎户连连摆手,火光映出他凝重的神色,
“那山牛看着笨重,性子却最是暴烈,胆子偏偏又小,稍有惊动便会发狂,碗口粗的树说撞就撞断。当年,我跟邻村的几个好猎手一起进山......”
他说到一半突然噤声,只默默地往火堆里添了根柴。
洞内一时安静下来,村民们不自觉地往岩壁方向挪了挪,彼此交换着不安的眼神。
“兔子好喽!”杨树轻快的声音打断了山洞中的沉默,众人如蒙大赦,纷纷动了起来。
一夜无话。
果然,第二日晨光熹微时,水潭边终于现出了鹿群的踪影。
最让林墨欣喜的是,鹿群中竟有一头三四个月大的幼鹿。
小鹿的头顶刚刚冒出的茸角还裹着细软的绒毛,像两个鼓鼓的小包。
它眨着湿漉漉的圆眼睛,好奇地打量着四周,细长的腿脚还不甚稳当。
跟在母鹿的身后好奇地探头探脑,粉嫩的鼻头微微翕动,嗅着空气中的青草香,连带着圆滚滚的小屁股也跟着微微摇晃。
这般憨态可掬的模样,瞬间击中了林墨的少女心!
她下意识地捂住心口,指尖不自觉地蜷缩——天呐!这卡姿兰大眼睛!这毛茸茸的包包角!这粉嫩嫩的鼻头!
好萌啊!
这也太可爱了吧!
林墨内心不停地土拨鼠尖叫,要不是怕惊跑鹿群,她简直想立刻冲过去,将这团毛茸茸的小鹿抱在怀里,揉搓个够。
林墨死死盯着那头小鹿,眼中闪动着势在必得的光芒。
她压低嗓音,一字一顿道,“杨叔,待会儿围猎时,放个口子,将这头小鹿留给我,我要活的。”
杨猎户眯起眼睛,目光在鹿群与水潭间来回扫视。
他沉默地调整了几个埋伏点位,又对几个埋伏点的村民比了几个手势,这才朝林墨郑重颔首。
山风忽止,林间一片寂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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