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小时候淘气,我爷爷参加过抗美援朝,是军人,对我很严格,所以我一捣乱,他就罚我赤脚跑步五公里。”安逸寒很轻松地说着自己小时候的事。
“五公里?你那个时候几岁啊?”言蓁蓁的注意力开始转移了。
“七八岁吧应该。”
“七八岁?五公里?我的天啊。”言蓁蓁很吃惊。
安逸寒也一脸无奈:“没办法啊,那个时候太淘气,跑完之后,我就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了,实在是太累了,脚底全是血泡,我妈心疼的不行,可是我还是不长记性,过几天脚好了,接着捣乱,然后就又跑五公里,循环往复,也就习惯了。”
“哈哈,看来你小时候也是夜歌熊孩子嘛。”言蓁蓁捂嘴笑道。
“男孩子嘛,捣乱一点才聪明啊,你呢,小时候有什么趣事?”
“我啊,我的记忆从七岁才开始有的,七岁之前我是没有记忆的,应该是太小,我忘记了吧,我爸妈和哥哥都很宠爱我,小时候我也很乖,琴棋书画,样样都学,可是都没有学精通。”
安逸寒微诧:“七岁?你七岁之前的事,什么都不记得吗?”
“对,我想是因为太小了吧。”言蓁蓁没有什么反应,一脸平静。
安逸寒心里暗自思忱,七岁,他比他大八岁,那年应该他是十五岁,而那件事正好就发生在他十五岁的时候,呵,怎么会这么巧?
“嗯。”安逸寒朝她笑笑。
“你怎么不问问我为什么心情不好?”言蓁蓁偏头看向他,安逸寒的半个肩膀已经湿了,她心里的暖意更甚。
“心情不好的时候都不想说话的,你要是想说,一定会告诉我的,我何必问呢?”
言蓁蓁莞尔。
“这么一直走没意思,我们去玩点有意思的?”安逸寒停下脚步,含笑看着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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