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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章 秦筝 宋辞(1 / 2)

秦筝自八岁之后,便去了昭平关,一直待到自己十七岁,她喜欢昭平关,这里虽不如京都繁华,可却有些京都没有的自由,在这里,没有人逼迫她学各种规矩,她能像男人一般露齿大笑,能骑马射箭,甚至有些男人还不如她。

直到十六岁那年,在京都的母亲来信,勒令她立即回京都,秦筝只当没看见,这般过了两月,也不知道是谁给她母亲出的主意,这回她信上没直说让她回去了。

而是说,若她不想回去,便让她大哥秦朝回去。

她觉得出主意这人挺聪明的,因为秦朝肯定是不会回京都的,所以一个春天的早晨,她被打晕扔出昭平关了。

甚至连她的包袱都是她亲卫从城楼上扔下来,“二姑娘,你一路走好!”

七尺多高的汉子一边抱着城墙垛哭得死了爹似的,一边朝她挥手。

秦筝“啧”了一声。

从秦朝为她准备的马匹上取下弓箭,然后眯着眼睛对准了蹲在城墙上的秦朝,他咧着一口雪白的牙齿,朝她笑得得意。

拉弓,射箭。

“嗖!”的一声,那冒着寒光的箭不偏不倚地射在脚下,离他某个部位只有一指的距离。

“秦筝!你差点让秦家绝后!老子到底是不是你哥哥!”

秦筝射完箭便翻身上马,身后秦朝的骂声也渐远。

要是秦朝将她当妹妹,就不会打晕她扔出昭平关了!

今日她技不如人,等有朝一日,她定会让秦朝这个狗东西付出代价!

等出了青洲,她这才觉出些趣味来,实在是这一路的景色宜人,毕竟她在昭平关待了几年,永远瞧见的都是漫无天际的黄沙。

就这般走走停停,从青洲到京都一个半月的路程让她走了两月都还没到。

幸好,秦朝将她打晕扔出昭平关的行径十分小人,可到底还顾虑了他们的兄妹情分,包袱里的银子是足够的。

五月,天气渐热,到了午时,更是晒得人背脊都起了一层薄汗。

秦筝便在路旁的一个茶棚停下,打算喝口茶再赶路,虽她是一个姑娘家,可在军营里爬摸滚打这么多年,不论是武艺还是胆子都大了不少,一点也不担心在天黑之前赶到下一个落脚之处。

“店家,来一碗茶!”

她将黑头大马栓在茶棚前的一个歪脖子树上,高声喊道。

“欸,来了来了。”

经营茶棚的是一对年迈的老人,还有一个十分壮硕的男人,看起来,应当是那对老人的儿子。

茶棚简陋,面前的桌凳更是简陋,秦筝一屁股坐下去,那长凳晃了晃,似要散架了一般。

不过,她倒是习惯了这般粗糙的生活,只端起那粗陶碗,将里面的茶水一饮而尽,那干燥冒烟的嗓子好了些,她这才坐在长凳上,慢悠悠喝着。

“哎,看见那边那个穿紫袍的男人没有?”

她前面儿坐着几位络腮胡,长相凶恶的大汉,他们中间还有一个略清秀的男人,只是一双眼睛略小,看起来有些贼眉鼠眼的。

那清秀男人漫不经心瞧了一眼秦筝,见她一副男人胡服打扮,可骨骼纤细,面部轮廓也过于柔和,便猜测到她是一个女子。

他们这里位于两洲之界,两位刺史大人都不想管这乱糟糟的交界之地,所以这里更乱了。

眼前这个女子神色镇定自若,下盘稳扎,虎口处也有一层茧,应当是个会武的。

眼瞧着自己的同伴三言两语就定下了打劫的人物,他擡手阻止道,“等一等,等那人走了再说。”

众人随他的眼神看过去,就见着神情散漫的秦筝正端着粗陶碗瞧着不远处的河流。

其中一个络腮胡当下就冷笑道,“那身板一看就是个女人,我一根手指头就能将她捏坏!孙凛,你连一个女人都怕?”

他话音一落,众人便大笑起来。

粗犷豪放的笑声似乎要将这个茶棚的顶给掀开。

“走!”

那络腮胡收了笑,扬手高声唤着自己的伙伴朝角落里那个紫衣年轻人去了。

他背对着众人,瞧不清他的面容,上好的锦衣勾勒出他的宽肩窄腰,一条长腿懒懒散散搭在长凳之上,撑着腿的手骨节分明,连那束发的冠都是成色极好的羊脂玉,在这荒郊野岭一瞧,就明明白白写着四个字,我是肥羊。

“起来!”

络腮胡手中的长刀横在他的颈边,喝道。

秦筝闻言,饶有兴趣地看着那边。

那紫色身影缓缓转过身子,露出一张惊为仙人的俊脸来,长眉如峰,眸若寒星,宛若春日里的湖水,又干净又澄澈。

秦筝喂到嘴边的粗陶碗一顿,心中微微发热,因为这少年长得实在太好看了。

军营里的男人身材健硕阳刚,她初去时虽也觉得惹人,可待久了,便知道他们不讲究,身子冒着一股臭汗味儿,就算再喜欢,相处久了也不喜欢了。

可眼前的少年,就像湖中被冲刷的最干净的玉石,干净又温润。

“大哥,怎么了?”

他声音也如清风朗朗,轻轻拂过她的耳朵,晃荡起一阵涟漪。

秦筝有些不合时宜地想笑,都被人用刀架在脖子上了,还一脸懵懂地问人家做什么?

络腮胡也被他这表情给弄得生气了,宽刀往他脖子一送,那修长白皙的脖子瞬间划出一道血丝,恶狠狠盯着他,“别给老子装傻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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